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武汉、深圳、哈尔滨、厦门、温州市建委(建设局): 为摸清和掌握我国目前城市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我司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我国部分城市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情况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情况;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在幕墙管理上对国家有关法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及物业单位对幕墙工程使用管理情况等。通过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调查组将听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情况介绍,并调查既有幕墙工程,调查工作结束后,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向我部提交调查报告。 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开展该项工作中,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予以密切配合,给予工作上的大力支持。 附件:部分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调查方案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抄送:陕西、湖北、广东、黑龙江、福建、浙江省建设厅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部分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情况的调查,了解和掌握既有幕墙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预防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为制定《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运行管理》政策提供相关依据。 二、调查范围 以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能为调查重点,听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调查重点是竣工运行十年以上的幕墙工程。包括玻璃、石材、金属幕墙工程,曾发生过安全隐患的幕墙工程及人员流动密集的车站、剧院、体育馆等建筑幕墙相对集中的商业街。 三、调查内容 1.幕墙工程竣工资料、设计图纸、维修记录档案; 2.实地调查幕墙工程质量状况(幕墙的主要承力构件、连接件和连接螺栓的连接、可靠度;幕墙面板的连接及完整性); 3.隐框及半隐框幕墙的结构硅酮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粉化现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 4.施加预拉力的(玻璃)幕墙的拉杆或拉索是否松动; 5.全玻璃幕墙的玻璃肋是否存在单片玻璃; 6.幕墙开启部分启闭是否灵活,五金附件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存在障碍或损坏; 7.经历过台风、地震、火灾后的幕墙工程质量情况。 四、调查步骤 整个调查工作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部分城市建筑幕墙调查情况表》,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第二阶段(7月15日~8月30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专家对幕墙工程进行调查阶段,调查结束,向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情况反馈; 3.第三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专题会议,汇总分析调查情况,向建设部提交调查报告。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联系电话:010-83530828 联 系 人:宋协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