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酒吧文化,也算是文化的一种。有酒,有音乐,有男人,有女人,有邂逅,有偶遇,有一夜情,有发泄,酒吧应该是夜店中最具争议的场所,也是最难定义的地方,它既是最大众的场所,也是最小众的场所。因为大众,酒吧可以让各种各样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地方;因为小众,酒吧才可安顿城市里越来越多不同“移民”们的不同心境。不去光顾酒吧的人一般都会否定酒吧的意义,理由是它“太乱”;光顾酒吧的人则会肯定酒吧,理由是他不仅够自我,够随意,更大的好处是,你疯狂了,却显得十分得体。有统计数据显示,现在有48.57%的人经常在夜间的活动就是“泡吧”。 “泡”在语义确实有磨时间的意思,并且是主观色彩极强烈的“故意拖延时间”。去酒吧消费的顾客也是抱着彻底放松一下的心态去的。酒吧里最重要的一项活动就是“喝”。喝不是为了解渴,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与味蕾无关的感觉,是一种小资似的身份和远离物质的时尚,可这种虚假的感觉却与物质息息相关。与卡拉OK不同,酒吧不需要对话。音乐、酒和各种刺激,进而取代了思想的交流与灵魂的对峙。很多人把酒吧文化解释为酒文化。但在中国,很多人对于酒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只处于萌芽阶段,或者说是一个很幼稚的阶段。在国外,可以用一种酒来撑起一个酒吧,因为大家对某种酒的认识已经进入成熟的阶段;而在中国,来酒吧喝酒而又会品的人不会到1%。目前中国酒吧所谓的“酒文化”,只是短期文化、断层文化和地域文化。酒对于大部分泡吧人来说,只是一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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