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波装饰网!  登陆  免费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宁波装饰网 > 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我国出台规定严禁尸体买卖

http://www.cnbzs.com 2006/7/15 20:28:00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浏览次数 2991 次

  中国宁波网讯:由中国9个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将于近日施行。规定强调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

  规定指出,除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尸体捐赠;使用完毕的尸体,由接受尸体的单位负责对尸体进行殡葬意义上的最终处理。规定还要求,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向民政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有关殡葬和出入境手续。因医学科研需要,由境内运出或者由境外运进尸体,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和卫生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除上述情形外,尸体不得由境内运出或者由境外运进。该《管理规定》所称尸体,是指人去世后的遗体及其标本(含人体器官组织、人体骨骼及其标本)。

  这部由中国、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管理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05-2017 宁波装饰网 All Rights Reserved本站实名:宁波装饰 中国装饰 浙江装饰 中国宁波装饰 中国宁波装饰网 宁波装饰杂志
宁波家居网 宁波设计网 中国装饰之窗 装饰之窗 设计之窗  装潢情报 管理员:259379956@qq.com  ICP:浙ICP备07023769号-1
服务热线:0574-87110128 传真:0574-8713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