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波装饰网!  登陆  免费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宁波装饰网 > 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台风将至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布

http://www.cnbzs.com 2006/7/7 12:34:00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浏览次数 2957 次

  强台风明日影响甬城

  中国宁波网讯 台风欲来,宁波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昨天,市国土资源局特别发布了《宁波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据市国土资源局介绍,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50%以上发生在7、8、9月份的台风暴雨时期。当连续5日以上累计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或连续干旱突降暴雨时,都极易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去年一年,我市共发生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92起,直接经济损失达2224万元。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Ι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重大地质灾害(ΙΙ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3.较大地质灾害(ΙΙΙ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4.一般地质灾害(IV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程旭辉任碧雨冯国南黄绍华)

Copyright © 2005-2017 宁波装饰网 All Rights Reserved本站实名:宁波装饰 中国装饰 浙江装饰 中国宁波装饰 中国宁波装饰网 宁波装饰杂志
宁波家居网 宁波设计网 中国装饰之窗 装饰之窗 设计之窗  装潢情报 管理员:259379956@qq.com  ICP:浙ICP备07023769号-1
服务热线:0574-87110128 传真:0574-8713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