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装修 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通知 甬装协字〔2013〕9号
各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我市项目经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建筑装饰工程管理者的先进典范,决定在我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中开展2012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受聘于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在我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建筑装饰施工资质证书、取得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能力证明书及外地已办理进城施工手续、准入来甬装饰施工的企业),并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尽职尽责,业绩突出; (二)近二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三)在现项目管理岗位上工作的管理及技术负责人,或在企业内从事与工程项目相关且工作二年以上的管理及技术骨干; (四)认真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能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五)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获一项2012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工程奖(同一工程同获省、市工程优秀工程奖的,按一项计算)。 2、2011年度或2012年度获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标化工地奖。 三、评选程序 (一)准备申报资料 1、填报《2012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优秀注册建造师申报表》(请到宁波建筑装饰网下载:www.nbjzzsw.com),一式两份。 2、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交申报资料时需核对原件)。 3、工程获奖证书或公布文件复印件(外地项目需提供原件及获奖文件)。 申报表中主要业绩一栏应按条件如实填报,申报资料经企业盖章推荐直接报市装饰协会。 (二)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2012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并将名单在宁波建筑装饰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协会确定最终名单,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文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采取欺骗、虚报业绩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在两年内如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的,取消其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各有关单位需按条件进行申报,申报表填写应实事求是,字迹清晰。严禁弄虚作假,伪造业绩,一经查实,该项目经理所在企业二年内取消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的资格。 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于2013年7月19日前交至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办公室。 协会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2704室 联系电话:87327560 联系人:金维芳、陈佳
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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