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太原市将在所有的新建建筑中强力推行多项节能措施,截至年底,新建建筑的节能率须达到50%。
“节能建筑”是指按照节水、节电、节地等标准设计,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降低能耗的建筑。太原市每年新增各类建筑300万平方米,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30%。 在新建建筑中,鼓励提倡使用型节能墙体、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以及节能型的建材,供暖系统应配备温度调控和分户计量装置,并尽量使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太原市现已开始为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制定改造实施计划,要求所有新建建筑必须配有节能措施的设计,施工单位须按审查通过的图纸施工,监理单位须按节能技术标准、设计监理。今后,凡未按节能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的建筑工程,将一律不予验收。对于生产、销售明令淘汰的和不符合标准的建材、建筑配件、设备的个人或单位,也将依法处罚。今年年底,全市新建的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同时,太原市不仅在新建建筑中推行节能措施,也将对现有建筑摸底调查。截至2010年,30%的既有建筑也将完成节能改造。(作者:郜蓉郝鑫)网络编辑:郑彩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