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在佛山众多陶瓷企业相继召开经销商培训大会,备战下半年陶瓷市场之际,一个非常可怕的消息在坊间迅速传播开来:逾10家经营不善、连续亏损多月、难以为继的企业正积极寻求破产途径,以解除不堪重负的包袱。
有消息灵通的业内人士频频告诉记者,有十几家企业的老板已坐在一起共同就申请企业破产的途径和相关问题进行了商讨。
联想到今年5月份南庄一家老字号村办企业凯诗,承包人因欠供应商货款而玩失踪,紧接着企业受到法院的查封,总经理也找不到人,随后南庄好几家陶瓷企业的生产线相继熄火停产,再加上石南大桥旁另一家今年新推出的品牌承包者也于上周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外,据说与之一起消失的还有近1200万元资金。凡此种种,使10余家陶企老板申请破产的消息更显得可信。
记者曾在7月份写过一篇文章,说“虽然有人经常谈起某某企业上半年销售业绩不错,卖了多少多少万,但更多谈及的却是某某企业关门、停产、倒闭的消息。甚至在别人眼里生存得非常好的企业,也屡屡谈及‘冬天’、‘御寒’这样一些字眼”。现在看来,绝非言过其实。2005年的夏天,虽然天气暴热,有的陶瓷企业忙着赚钱、忙着生存;却也有个别企业寻思着怎么样不亏钱、忙着寻求“安乐死”。
“活”,是如此地艰难;死,也并非易事。无论是凯诗、还是石南大桥旁的那一家企业,其老板不到万不得已,只要能苟延残喘,甚至借债度日,是断不肯玩失踪的。因为失踪的风险太大,走了就不可能再回来,还有被公安部门抓获的危险,惶惶不可终日,即使藏起来,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况且还有自己的父母和妻儿。
因此,类似于凯诗这样的企业老板,不得不选择另一条脱身之计。而寻求破产,无疑是“合法”的一条途径。既可以免除债务,卸去包袱,又可以降低风险,退步抽身。至于在申请破产前通过种种手段转移走了多少资产和资金则另当别论。
凯诗的老板失踪,使众多供应商的4000多万元货款打了水漂,殃及到不少炒货商和供应商,甚至有炒货商被逼到了写下遗书准备一死的地步,一夜之间从一个有车有房的富豪阶层沦落为身负巨债的穷光蛋。世事竟是如此无常。
凯诗的惨痛教训为供应商和经销商敲响了警钟,供应商开始加强了对货款的回笼和追讨,不少供应商明确表示,宁可不做生意也要首先确保资金的安全,大面积的铺货行为有所遏制。而经销商压在厂家那里的预付金或定金,也存在着无货可提的极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不少资金短缺的陶瓷企业的老板,开始狡兔三窟,与供应商和经销商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天天泡在KTV房,不是桑拿,就是洗脚,躲着追债人不现身。而一些被逼无奈的债权人,竟有涉嫌使用暴力,采取类似黑社会性质的讨债手段进行追讨。
佛山有400多家陶瓷企业,近年来,每年都有许多新企业、新品牌诞生。虽然也有企业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关门停产,但要不了几天,就会有人承包或租赁,换个牌子,起死回生。因此,真正停下来的生产线倒没有几条。而此次大面积申请破产的行为,极有可能使一些陈旧的生产线从此寿终正寝。
记者就十几家陶瓷企业联合申请破产的可能性咨询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杨浩律师,杨说,如果消息属实,一次性出现如此多的企业申请破产,这在佛山陶瓷业还是第一次。但10余家企业不可能联合起来申请破产,而极有可能是大家共同商讨破产退身之计,然后各自申请破产,这是《破产法》所允许的。当记者提出《破产法》申请主体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而佛山的大部分陶瓷企业都是民营或股份制企业,能否提出破产时,杨肯定了这一点。他说,《破产法》也完全适用于民营企业。
曾有媒体报道说佛山石南大道是我国建陶企业和品牌最集中的地方。每一次路过这里除了满眼花花绿绿的广告牌外,更多的是林立的烟囱、刺鼻的气味和飞扬的尘埃。而如今车过石南大道,每每经过凯诗门前,看着紧锁的大门,总有一种英雄不再的失落与感慨。
凯诗是佛山陶瓷业进入新一轮洗牌的一个强烈信号,而近日10余家企业欲齐齐寻求破产,更是加速这种洗牌的一根强烈的导火索。虽然佛山陶瓷业今年以来在面临各种压力之下仍旧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其销售额、出口额都在一路攀升,甚至出现了不少企业产品供不应求、排队排产的情况,但这种热闹繁荣的背后,难掩个别陶瓷企业生存的艰难,更挽救不了其关门停产的窘境。
有人卷钱跑了、有人躲在阴暗处不敢现身、有人想通过破产甩掉包袱。2005年夏日的佛山陶瓷业,在看似平静的表面下,正发生着急剧的变化,也因为这些低沉的“音符”而显得更加丰富多彩。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说,到今年年底,佛山陶瓷业恐怕有超过20家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厄运。
但愿这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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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第八条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第三十八条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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